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變更相關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此外,根據需要辦理的變更登記事項,還應提交:
[1]名稱變更還應提交:
公司變更名稱,應當向其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名稱超出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其公司登記機關向有該名稱登記權的公司登記機關申報。
[2]住所變更還應提交:
變更后住所的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3]法定代表人變更還應提交:
①公司簽署的《變更登記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②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③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范》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復提交。
④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無需提交第5、②兩項材料。
[4]注冊資本變更還應提交: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決議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的具體方式,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②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③以股權出資的,提交《投資人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
④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⑤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提交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足額繳納出資后,公司申請減少注冊資本,應當同時辦理減少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5]實收資本變更還應提交:
①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經營范圍變更還應提交:
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審批機關單獨批準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項目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項目的批準文件、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范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范圍后標注“(限XX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7]公司類型變更還應提交: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驗資報告;
公司變更類型,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格式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8]營業期限變更還應提交:
營業期限變更不涉及章程修改的,無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9]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還應提交:
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