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公司清算組備案應該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加蓋出資人或授權部門公章)。
4、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的公司成立清算組申請備案適用本規范。
《公司備案申請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http://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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